为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5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4〕6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821)
2.办学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街1号
3.学校性质: 公办
4.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5.举办形式: 全日制
二、指导思想
按照晋招考高[2024]6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机制,择优选拔适合在我院相关专业学习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工作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信息确认、命题、组考、评卷、录取、监察、入学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组,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领导,精心管理,规范操作,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依法、规范、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阳光工程”。
四、招生计划和学费标准
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共有23个专业招生,设置招生计划1200人,如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年) |
招生科类 |
收费标准 (元/年) |
招生计划 (人) |
备注 |
1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10 |
|
2 |
4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三 |
文理 |
4000 |
30 |
|
3 |
460202 |
机电设备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35 |
|
4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25 |
|
5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45 |
|
6 |
510203 |
软件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20 |
|
7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20 |
|
8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20 |
|
9 |
520101K |
临床医学 |
三 |
文理 |
5200 |
400 |
仅限当地卫生部门核准的在岗乡村医生报考 |
10 |
520201 |
护理 |
三 |
文理 |
5200 |
100 |
|
11 |
520202 |
助产 |
三 |
文理 |
4000 |
55 |
|
12 |
520301 |
药学 |
三 |
文理 |
4000 |
30 |
|
13 |
520403K |
针灸推拿 |
三 |
文理 |
4000 |
100 |
仅限当地卫生部门核准的在岗乡村医生报考 |
14 |
520417 |
中医养生保健 |
三 |
文理 |
4000 |
20 |
|
15 |
520501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 |
文理 |
5000 |
50 |
|
16 |
520502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 |
文理 |
5000 |
50 |
|
17 |
520504 |
口腔医学技术 |
三 |
文理 |
5200 |
40 |
|
18 |
520601 |
康复治疗技术 |
三 |
文理 |
4000 |
40 |
|
19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 |
文理 |
4000 |
45 |
|
20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 |
文理 |
4000 |
10 |
|
21 |
590302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三 |
文理 |
4000 |
15 |
|
22 |
550201 |
音乐表演 |
三 |
艺术综合 |
4500 |
10 |
|
23 |
550202 |
舞蹈表演 |
三 |
艺术综合 |
4500 |
30 |
|
五、报考条件
已履行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岗乡村医生。
六、报名办法
已履行了2024年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按照《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凭本人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网址: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
2.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七、信息确认
1.时间:2024年4月13日8:30-14日17:30
2.方式:现场确认
3.地点: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4.提供材料:
(1)《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zvtc.org.cn下载,普通高中毕业生需原就读生源学校填写成绩并盖章确认)。
(2)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一份。
(4)高考数码相片3张。
(5)在岗乡村医生提供经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山西省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报名登记表》的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选拔模式
(一)考试模式及成绩认定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办法,总分20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
(1)考试(考核)方法: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
(2)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折算办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A折算为90分,B折算为80分,C折算为70分),文化素质成绩均分占总成绩的50%;
(3)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考试(考核)方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2)文化素质考试分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命题依据为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语文、数学、英语考试大纲,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内容以报考的专业为准。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满分5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以操作考试为主,满分5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具有实践经历人员、在岗乡村医生
(1)考试(考核)方法:面试+职业技能
(2)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地点: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2.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时间:
2024年4月14日上午9:30—11:30
专业能力测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
具有实践经历人员、在岗乡村医生
)时间:
2024年4月14日下午14:30--15:30
(3)职业适应性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技能测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面试(具有实践经历人员、在岗乡村医生)时间:
2024年4月13日8:30-14日18:00
九、成绩公布
考试、阅卷、登分工作结束后在我院官网或忻州职院招生就业信息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成绩及录取结果。
十、录取
1.学院根据各类考生总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录取考生名单。
2.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填写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对成绩并列的考生:
(1)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若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文化素质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依次比较文化素质、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成绩。
(3)具有实践经历人员、在岗乡村医生:依次比较职业技能、面试成绩。
4.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5.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十一、新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同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高职院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
十二、新生复查
严格注册管理,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单独招生纪检监察组将对单独招生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 0350-3159092
2.单独招生考试有关信息及时通过学院官网或忻州职院招生就业信息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
十四、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忻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街1号
邮 编: 034000
联系电话: 0350-3159059 0350-3159086
15525658813
网 址:http://www.xzvtc.org.cn
微信号:忻州职院招生就业信息
微信公众平台:XZZYZSB